它們不同的地方主要表現(xiàn)在下述兩方面,一是拉弓僅靠人的臂力,人的氣力再大,兩膀的拉力終究是有限的,所以不可能長時間張弓,需要迅速瞄準,盡快放箭。二是弓的強度不能超過人的臂力,否則就拉不開了,因此限制了射程,更不能張一次弓發(fā)多支箭。
弩就不同了,因為它是把橫裝在臂上的弓拉開后,先將弦管在牙上,如不扳動懸刀而使機牙下松,就不會收弦發(fā)箭。因此可以延時發(fā)射,既有充分的時間進行瞄準,又可持滿傅矢,等待有利時機。由于矢道相同,還能全體平直齊射,充分發(fā)揮兵器的威力。
弩對使用者的要求也比較低,不像弓那樣要經(jīng)過長期訓練,一個弱女子或者老卒,也能在近處開輕弩殺人。所以,這臨時選出來的兩百徒卒,雖然要練就高超的發(fā)弩之術(shù),也需要很長時間的熟悉,但簡單的上弦平舉,扣動懸刀射弩,是可以做到的。
他通過以往的實驗,也發(fā)現(xiàn)了弩的不足之處,首先是張弩比張弓慢,不夠靈活,特別是不利于快速行進間射擊敵人。其次是弩的力量越強,張弩等準備發(fā)射的過程也相應(yīng)加長,所以發(fā)射緩慢。
但趙無恤也考慮到了自己所處時代軍事的局限性,尤其是中原地區(qū),戰(zhàn)車仍然是野戰(zhàn)的主力,徒卒披甲率極低,重步兵方陣尚未完全崛起。
何況,他還有一個來自后世的妙招,可以彌補這一缺陷。
無論如何,趙無恤對此行多了幾分信心,朝歌的范氏族兵若是敢來阻攔,憑借這兩百弩兵,外加兩百甲士徒卒,十輛溫縣提供的戰(zhàn)車,他有信心虐殺兩倍于己的敵人!
而在校場的另一邊,樂氏的司士陳定國,也在巡視百余人的樂氏族兵。
宋人性格堅韌固執(zhí),善于防守,總喜歡扛一塊木盾,他們又擅長用劍,所以多數(shù)是劍盾兵,這些人算是樂氏的精銳,比起成鄉(xiāng)兵卒不差。
陳定國大聲說道:“主君死難,是樂氏之恥,亦是吾等之恥,二三子可知曉,是誰刺殺了主君?”
樂氏族兵們茫然搖頭,但眼中卻有一種希冀,他們想知道誰是兇手,好為樂祁復仇。樂祁秉承了家族“以不貪為寶”的族訓,對樂氏各領(lǐng)邑里的國人、野人十分和善。若是遇上災(zāi)年,還會將府庫里的糧食借民眾,但卻不寫借據(jù),也就是不要求百姓歸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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