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嵐在廠里不算是最好看的,她膽子小,說話聲音也小,性格很容易挨欺負,同組的人看她老實,時不時會為難她一下。我?guī)退膺^幾次圍,一來二去就熟了,我們下班經(jīng)常一起出去吃宵夜,廠里人起哄撮合,我們就順利在一起了。
在一起的第二個月,我們到外面租了房子,本來我是住自己家,凌嵐住工廠宿舍,為了談戀愛方便,我們商量著拿出工資的一部分在外面租房,只要廠里不著急趕單子,我們就住在出租屋。
王澍問:你們同居了多久?
差不多有一年半。
王澍翻了翻材料,板著臉問:是凌嵐承擔了你們同居在一起的所有開銷吧?
羅旭文在和凌嵐交往時,大賭小賭不斷,他吃的第一個官司就是那時候欠同學錢不還,同學一紙欠條把他給告了。
羅旭文為自己辯解:我也給凌嵐買過禮物的,只要手氣好,手上還剩點,房租水電我也交過,我還送了她一個金戒指。
林煦對羅旭文刻意強調(diào)送戒指深感不屑,他唯一拿得出手,說得出口的只有金戒指這一個媒介。而凌嵐和他談戀愛期間不僅承擔兩人的生活開銷,還會給這個男人還賭債,或許凌嵐是真的很愛這個男人,才會一次次想要把這個男人拉起來,指望他能改過自新,凌嵐對羅旭文是有期望的。
王澍冷哼一聲,手指重重地在桌子上點了點,讓你挑重要的講,誰關心你那幾百塊錢的戒指。凌嵐是怎么死的?你說你看見了?兇手是誰,尸體在哪里?事后為什么不報警?
王澍一連串的問題拋給對面的男人。
羅旭文沉默了一會,在王澍要拍桌子呵斥前,開口說:我欠了筆錢。
一天晚上,朋友攢了個新場子,我去了,前半夜我的手氣很好,桌上贏了有小一萬多,將近我?guī)讉€月的工資,本來要見好就收,沒忍住,早上出來的時候,只有一張三萬塊的欠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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